勝訴案例
很多人知道《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也嘗試申請信息公開,但在實踐操作過程中發現各種不理想的問題,有的答復沒申請資格;有的答復讓找其他部門;有的答復了但信息不對;有的答復涉及第三利益不同意公開......各種理由看似合法,實則侵犯申請人的權利。近期,京云律師代理的案件就是一起因征地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以涉及第三方權益、需征求第三方意見為由拒絕公開的案件。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種情況下,京云拆遷律師是如何扭轉局面的。
趙世杰和趙世雄(兩人均為化名)兄弟倆是河北省衡水市某村的村民,在當地有合法的承包的土地。因某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的需要,趙氏兄弟倆承包的土地被征收。為了解征地項目的基本情況,趙氏兄弟于2015年5月初向縣政府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在金屬結構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工業園區項目立項批準文件、規劃批準文件、用地批準文件、安置方案、銀行資金證明的信息。
縣政府收到趙氏兄弟的申請后,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需征求第三方意見為由,于2015年5月25日作出政府信息公開延期答復告知書并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趙氏兄弟后就再也沒有回復。
基于“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能夠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的考慮,趙氏兄弟最終決定委托北京云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為其維權行動保駕護航,提供專業的指導和幫助。
京云律師在詳細研究了征收情況后,認為縣政府至今不予答復的行為屬怠于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與宗旨,侵犯趙氏兄弟的知情權。在掌握了相關證據后,京云拆遷律師代理趙氏兄弟以縣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被告縣政府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行為違法,并判令被告縣政府按照原告趙氏兄弟的申請依法公開政府信息。
庭審中,被告縣政府辯稱,被告于2015年5月初接到原告的申請后,于2015年5月25日給原告方作出了答復,并于5月27日郵寄送達給了原告,被告方履行了職責,程序合法。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原告趙世杰和趙世雄向被告縣政府申請信息公開,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被告收到原告的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作出了政府信息公開延期答復告知書,該告知行為雖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但被告沒有證據證實其向第三方征求過意見,也沒有告知原告向第三方征求意見的結果,更沒有依據原告的申請作出答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告未按照原告的申請作出答復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原告要求被告依據其申請作出答復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終,法院采納了京云拆遷律師的法律意見,判決:一、確認被告縣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按照原告王趙世杰和趙世雄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的行為違法。二、被告縣政府在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依據原告趙世杰和趙世雄的申請作出答復。
在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可以及時地向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咨詢,拆遷律師會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地方政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相關案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一些事實證據給出詳細的法律意見,運用法律知識與侵權部門協商談判,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