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遷律師代理公告
趙赫、李武、錢大亮、孫煋(四人均為化名)于2023年3月25日,委托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代理其與房屋拆遷一案,全權處理該案件的調查、查處、談判、協商、復議、訴訟、執行等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
2023年03月25日
信任的背后是一份份沉甸甸的責任。京云拆遷律師以以專業守初心,用熱忱鑄堅定,以公平正義之心,盡法律服務之職,以持續奮進擦亮至臻底色,通過自己的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每一位當事人實現利益最大化的職業精神而聞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賴。如果您遇到了類似法律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01065181102
普法鏈接
同組村民是否可以買賣土地?
不可以買賣土地。同村組的村民,可以相互買賣房屋使用權,買賣房屋使用權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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