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女士的父親是舊式婚姻,有兩位妻子,分別生兩個女兒,即焦女士和焦女士的妹妹。焦女士的父親為了方便兩個妻子居住融洽,提議焦女士出資以妹妹的名義買一套房子,由焦女士妹妹的母親居住。
為了避免姐妹日后因為房子發生糾紛,焦女士的父親寫了一份《借名買房協議》,焦女士和妹妹在協議上簽字確認。后來焦女士的父親及焦女士妹妹的母親相繼離世,焦女士搬進該房子里居住。
2019年12月30日,焦女士的妹妹忽然闖入家中,要把焦女士趕出該房子。焦女士很生氣,父親剛去世不久,焦女士曾與妹妹多次商議將該房子過戶到焦女士名下,妹妹卻說過戶可以,焦女士需要支付25萬元的房子增值費。焦女士不同意,焦女士妹妹竟然要把焦女士趕出去,焦女士很氣憤,到《律師幫幫忙》尋求幫助,欄目組邀請到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現場解答焦女士的疑惑。
一、焦女士的出資情況是不是借名買房呢?
王興華律師表示:借名買房實際上是借用別人的名義,簽訂的一個合同,目前我們手里拿到的最重要的一份證據,就是當時在焦女士父親的主持下,寫到一個借名買房協議,這個房子誰出資,誰出錢,誰就是實際住房人。一般如果說借名買房當時是不方便,而現在已經是合法的情況下,直接確認實際的購房人是誰就行了。
王興華律師告訴焦女士,父親當時主持簽訂的這份借名買房協議,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可以證明這套房子是焦女士所買。
但焦女士表示她現在還不敢去法院起訴。焦女士說這套房子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焦女士怕起訴時認定協議的部分內容無效。
原來這套房子所在的小區一直都有一個重大問題,沒有房產證。因為當年開發這個房子的開發商也欠著政府的土地出讓金。
二、焦女士想知道這套房子合不合法?
王興華律師認為從焦女士的描述,可以看出這個房子還合法的,因為沒有合法手續的房子有幾種,一是房子土地證有問題,比如說雖然建的是商品房,但是是集體土地,辦證就非常困難。二是房子在建的時候,就沒有辦規劃許可證,這種產權幾乎是無解的。三是土地沒有問題,規劃許可證沒有問題,但是開發商沒有交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
如果是一個完全不合法的房子,還是有一定影響的,只是主張的權利不同。如果說這個房子已經建很早了,按照當年的法律,無論土地性質和規劃都有了,缺的是土地出讓金無人出,王興華律師分析,從焦女士提供的信息來看,這套房子是合法的可能性很大,目前居住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主張所有權方面,就會稍微復雜一點。
三、如果焦女士百年之后,這個房子該咋處理?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嗎?
王興華認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只是焦女士手里的證據有限,需要律師向法院申請開一個調查令,了解房子的產權證、建房時的規劃手續等,一切建立在對房子現狀的一個了解上面,焦女士再走訴訟解決房子的歸屬問題比較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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