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多的,國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征收土地時,征收部門要和被征收人協(xié)商賠償問題,那么土地被征收后又建房如何處理?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土地被征收后又建房怎么處理
土地被征收后,如果被征收人在土地是建房的,屬于違法建筑,相關部門可以責令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強制拆除。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征地補償糾紛要提交哪些證據
征地補償糾紛中需要提交的證據包括如下幾種:
1、原告的身份證明,證明其具有合法的訴訟主體資格。
2、原告與征用方簽訂的補償合同或者協(xié)議,確定原告應該取得的補償款數額。
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況,工商登記信息情況。
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明。如承包合同等。
5、地上附著物估價的證明。如房屋的數量、面積、種植物的品種、糧食的市場價格等。
6、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等政府征地的文件。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如果建房的,屬于違法建筑,會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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