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疑電影《消失的她》正在熱映,影片根據真實案例“泰國孕婦墜崖”改編,層層反轉的劇情讓人直呼過癮,不少網友也直呼治愈了自己的“戀愛腦”。近日,青年小甲的“戀愛腦”也著實被降了個溫,他剛剛訂婚的未婚妻突然消失了……
案情簡介
近日,家住臨沂市羅莊區的小甲到了“男大當婚”的年紀,生性內向的他不善交際,便托媒人給自己介紹女友。此時,三十多歲的被告人劉某化名孫某某,通過直播平臺聯系到媒人,自稱年僅二十四歲,請媒人牽線做媒。
媒人將劉某介紹給小甲,為雙方交換了聯系方式。小甲與劉某通過微信聊了兩天,劉某每天花言巧語,表示會與小甲“好好過日子”,很快和小甲確定了戀愛關系。
第三天,劉某約小甲見面商議定親事宜,要求小甲為其購買衣服、首飾并拿出十萬元彩禮,還要金手鐲、金項鏈、耳環、手機及其它訂婚的各色禮品。單純的小甲以為劉某真心嫁給自己,為了抱得美人歸,就按劉某所說的一一照辦。
訂婚當天,酒席過后,眾人還未散去,劉某就帶著十萬元彩禮和所有的金首飾坐上出租車揚長而去,并拉黑了所有人的聯系方式。小甲這才發現,自己被騙婚了。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 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另外,劉某還提供個人照片、地址等給他人用于偽造居民身份證,構成偽造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法官說法
近年來,以婚戀為名的詐騙犯罪屢見不鮮,其中既有直接通過轉賬、消費獲取財物的情況,也有誘導投資、炒股、博彩的“殺豬盤”型詐騙。所以,在相親過程中,如果在相處很短的時間內,對方就提出了錢財等方面的要求,一定要打個大大的問號,這可能就是不法分子騙錢的把戲。那么,法律上如何界定騙婚行為?騙婚者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如何避免掉入婚戀的陷阱?法官跟您一起進行法律分析和普法解讀。
01
什么是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02
法律如何界定騙婚行為?
正常的婚戀交往是不以非法占有對方財物為目的的,即便在交往過程中有所欺騙,但其目的往往是博取好感、維持關系,最終達到締結婚姻的目的。而法律上所指的騙婚,一般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騙他人財物的行為。一些不法分子以結婚為幌子,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見面費、介紹費、結婚彩禮,騙取受害人錢款,然后以各種理由“退婚”、尋機逃離,最終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騙婚”行為通常具有幾個明顯特點:一是不法分子瞄準的對象大多是大齡未婚青年或急于成家的青年,以相親、結婚為名行騙;二是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大多以買禮物、買首飾、彩禮錢等名目為由索要錢財;三是行騙流程較快,一般都是快速地推進說媒、相親、結婚、離婚及脫逃等程序,有些案件中甚至出現團伙作案的情形。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索要彩禮后失蹤、離家出走的,索要彩禮后與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內多次婚嫁的,應當甄別是否涉嫌詐騙犯罪。即便不構成詐騙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確定彩禮返還時,法院也會給予足夠的價值評判。如果認定女方的確是以索要彩禮為目的,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涉嫌詐騙犯罪的,要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如果在婚戀期間,一方連續編造種種理由騙取巨額錢財,比如:家友遭遇事故或看病急需用錢、做生意急需資金周轉、可以替對方辦成某件事需要相關費用,則涉嫌詐騙。
03
如何防止落入騙婚陷阱?
①不要輕信網絡上的征婚交友廣告,通過網絡結識的婚戀對象,一定要對其真實身份和家庭背景做一定的了解和核實,尤其要辨別對方身份證的真假。
②在結婚登記前,最好不要有大額的經濟往來,如大額的借款、或者贈送價值昂貴的禮物、房屋、車輛等,婚姻需要深厚的感情基礎,不能只靠物質來維系。
③交往中保持必要的防范意識。尤其要注意鑒別對方的許諾和自我介紹,騙子在行騙過程中還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綻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過調查,就能從中發現問題。
④一旦發現被騙巨額錢財,要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