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聽過“代駕”,可您聽過“代罵”嗎?近日,湖南長沙,民警依法處理了一名為他人提供“代罵”服務,網暴他人的違法人員。
據悉,涉事男子李某東今年22歲,自2022年10月至今,他以100元一天的價格,幫助客戶在指定社交平臺上對不特定人進行網絡言語辱罵,非法獲利近萬元。
來找李某東下單的人形形色色,下單理由五花八門,有的是因為情感糾紛,有的是因為玩游戲鬧了矛盾,還有商家為了利益惡意抹黑競爭對手。8月8 日,雨花公安分局網安大隊聯合黎托派出所依法將李某東抓獲歸案,目前,李某東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那么,代罵違法嗎?李某東為什么會受到這樣的處罰呢?我們來聽聽專業律師的說法。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金蔚然律師表示:在大家的認知里面。罵人應該是不構成違法的,但是如果是過度罵人、傳播謠言、引發網暴就可能涉嫌違法。
金蔚然律師提到:在本事件中,李某對不特定的人進行網絡言語辱罵,辱罵內容毫無事實依據,造成較為嚴重的社會影響,已經屬于網絡暴力的范疇。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金蔚然律師也提醒大家: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如今各地公安都在貫徹落實公安部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活動,加強大家對網絡道德和法律的宣傳和教育,希望更多人可以關注網絡暴力的危害和后果,共同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網絡環境。
法律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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