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與前夫張某已經離婚兩年,李女士發現前夫經常留宿其他不正當人員,生活不檢點,認為女兒生活環境太復雜。且女兒的安全受到威脅,不利于女兒以后的成長。以此向張某提出變更撫養關系,希望將女兒帶在自己身邊,給女兒一個安全、健康的生活環境。但是張某說當年法院已經將撫養權判給自己,女兒應當跟隨自己生活,并揚言如果李女士再詆毀她的名譽讓她好看。看著前夫的無理取鬧,再想到女兒的生活環境。李女士十分的擔心。決心要變更女兒的撫養權。由于對于法律知識的欠缺,李女士決定委托律師為自己爭取女兒的撫養權。李女士在網上找到了上海申云律師事務所。
上海申云離婚律師團隊接待了李女士,通過和李女士的溝通,了解到李女士在2015年與前夫在法院的調解離婚,雙方商定女兒由父親撫養,現在是爭取女兒撫養權變更。上海申云離婚律師團隊已經成立十年以上,對于離婚撫養等糾紛有著深厚的專業功底。在與李女士的溝通中申云離婚律師團隊發現其二女兒已滿十周歲。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歲以上的,應該考慮子女的意見,并盡可能照顧子女的要求。且李女士的女兒愿意跟隨母親生活。在掌握這個關鍵點以后,上海申云律師團隊開始運作起來,準備了充足的張某生活不檢點、不利于子女成長的證據。依靠強大的律師團隊和充分的證據準備為基礎,申云律師團隊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經過申云律師團隊的不懈努力,法院支持了我們的觀點,判決由母親撫養孩子,被告每月承擔撫養費,每月給付孩子撫養費500元。
訴訟的圓滿成功,李女士與女兒如愿以償的生活在一起,當事人的滿意,是我們上海申云離婚律師團隊一直以來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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