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面積如何測量
當房屋遇到拆遷的時候,就涉及到了補償的問題,而補償的多少跟房屋的面積相關,因此房屋面積的測量就顯得非常重要,若是測量不規范就很容易引起糾紛。那么,房屋拆遷怎么測量面積?下面京云拆遷律師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為大家答疑解惑。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于已經登記的房屋,其性質、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準;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應當按照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認定、處理結果進行評估。
很明顯,房屋拆遷的面積以房屋登記時的面積為準,如果時臨時加建的是沒有補償的,如果測量的面積小于實際的面積,就要注意了,不要簽字,及早提起異議,要求重新測量。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拆遷)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拆遷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涉及的程序比較多,很容易產生糾紛,如果對測量面積有異議,要及早提起,不能拖延,更不能簽字,以免后期維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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