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受邀《法治進行時》欄目就“二房東籌謀三年卷款跑路”事件發表看法。
不久前,標題為“二房東籌謀三年卷款跑路”的新聞,一度登上了網絡熱搜,引起了不小的熱議。據了解, 事情發生在望京商圈,有近100多名租戶,被一個叫張偉的男子騙了。
長租公寓跑路,租客租金被卷走的事件頻繁發生。這個名叫張偉的假房東,以令人眼花繚亂的騙術,讓100多名受害者上當受騙。目前,警方已經受理了部分受害者的報案。
據了解,張偉實際上只是二房東,他手上的房源,都是以月付或者季付的方式,從自如、鏈家、我愛我家等中介公司租過來的,然后他再冒充房東以年付的方式租給客戶,套取資金后跑路。針對這一事件,多家涉事長租機構和房屋中介機構發布了回應。事件發生后,向自如求助的租客已經有50余人,目前自如方面決定將承擔他們受到的損失,涉及金額預計超過500萬元。
很多網友給我們留言說:北漂多年走過最長的路就是二房東的套路,其實總的來說二房東的套路并不復雜,就兩種。一呢是高進低出,二房東以略高于市場價的房租哄騙著房主把房子租給他在房間內打上隔斷之后低價群租出去,每個月給房主交完租金之后,中間的差價就落進了二房東的腰包。第二種套路是多收少付,租房者必須一次性付清半年或一年的房租,二房東轉頭再按月支付給房東租金,這大部分租金就沉淀在了二房東手內,一旦他卷錢跑路,就會出現房東收不回房子,房客要不回房租的情況。
那么為了扼制二房東亂象,我們應該注重哪些法律問題呢,我們來聽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的介紹。
在2017年北京市住建委就曾經發布了一個關于規范租賃市場的通知,里面明確規定了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和合租,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可以轉租的,即便如此也應當到住建委辦理相關的備案登記手續,還有一個2021年8月份公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這里面除了規定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進行轉租服務,也對個人當二房東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就是轉租房屋如果超過一定數額的,你應該辦一個公司,以公司企業執照的方式進行轉租,而且要進一步到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據記者調查,產生二房東亂像的根源,是審核不嚴,一來是房源發布信息缺少審核,有些互聯網平臺就發布者的身份不加審核,導致有些人隨意發布信息,沒有平臺提供身份和房東證明。其二,租房之前沒有核實房主的身份,二房東抓住租客著急租房的心理,拋出誘餌,拿著房產證的復印件假冒房主,為卷錢跑路埋下了隱患。
那么我們應該如何避免落入二房東的套路呢?我們來聽聽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的見解。
在此提醒廣大租戶的是您一定要注意,在租賃房子的過程中,對方說您需要支付半年甚至一年的房租,我給你點優惠,那您就要認真去核實房東的真實性和房源的真實性,看是不是正規的公司,有必要的情況下,還要到住建委進行租賃登記的備案,如果是個人租賃,要看一下他的房產證原件,對方如果找借口不提供原件,那就更有風險了,完全有必要到房管登記部門查一下是否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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