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的社會生活方式所產生的生活條件和文化因素決定了社會自然環境和文化環境。二者是個體發展的必備外部條件,與兒童身心發育息息相關。為了讓祖國未來茁壯成長,社會的包容和愛護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日,有市民舉報長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譚某波飲品店(即書亦燒仙草信息港店)招童工。
經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明,該店聘用童工胡某,男,13歲,于2022年1月12日至27日,2022年2月8日至25日在該單位工作,因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于2月26日被該公司開除。最終,該門店因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被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以1萬元罰款。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并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同時,根據《勞動法》規定,非法招用未成年工處罰,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為何我國通過多方立法,堅決禁止雇傭童工的現象在我國泛濫?
首先,未成年人是國家生產和社會建設的重要儲備軍。但正處在從未發育成熟向發育成熟過渡的生長發育期的兒童從事過重的高壓勞動,會對其生長發育造成影響,損害其身心健康。在生活中兒童心智尚未成熟,在明辨是非和自我管束方面有很大的欠缺,是社會乃至國家重點保護對象。
其次,兒童首要任務是學習,只有積累充足的知識未來才能立足于社會,成為國之棟梁。現如今日益嚴重的童工問題已引起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高度重視,很多國家已采取措施,嚴格禁止在家務勞動中雇傭15歲以下的兒童,成立專門機構,負責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遏制販賣兒童和使用童工等社會現象廣泛蔓延。
對此,2002年6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第90屆國際勞工大會決定每年的6月12日定為“世界無童工日”,呼吁世界各國密切關注童工問題,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這一問題,每年世界無童工日都確定一個主題,以切實體現關切的童工問題的各個方面,從而引導各國政府的解決。
為響應國際號召,我國各省緊抓集中力量全面開展排查檢查,部署開展禁止使用童工專項檢查,突出檢查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重點行業,突出檢查企業招用、勞務派遣、職業中介等重點環節,突出檢查勤工儉學、校企合作、見習實習等頂崗作業活動中變相使用童工情況。
堅持對非法使用童工“零容忍”,堅持從嚴打擊,各地要通過謹慎核查企業用工資料,深入車間、詢問員工等方式,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的用工情況。
對應當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等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童工案件應及時移送,把違法組織、介紹、使用童工列入企業重大失信行為予以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部門錄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等信息平臺,使違法企業無處遁逃,為兒童的成長提供有益身心的健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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