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樣的新聞,著實令人氣憤,那可是一條生命,可憐的狗狗,就這樣被女主人無情的從4樓推下去。
狗狗除了不會說話,什么都懂,它該多難過?兩口子吵架,拿狗撒什么氣?索性狗沒有砸到人,但是卻砸到了車。那么,狗主人如此做法違法嗎?
一、主人將狗推下4樓屬于虐待寵物嗎?
目前,在我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的相關法律,還沒有關于寵物和流浪狗虐待的相關法律出臺,即只要不是虐待野生保護動物,嚴格意義上說并不能構成違法犯罪行為。
但該行為屬于違反社會公正良俗行為,如果行為人虐殺的是國家的保護動物,將會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那么,如果虐殺他人所有的寵物,由于這些寵物都是主人花錢購買飼養的,屬于他人的私有財產,將小動物虐殺了的話,將會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主人將狗推下4樓算不算高空拋物?
如果狗是被主人故意扔下樓的,這屬于高空拋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另外,如果是狗自己跳下來的,這屬于高空墜物,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結合本案來看,夫妻疑因吵架把狗推下4樓,不僅危害了寵物的生命安全,還屬于高空拋物,危及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是違法行為。多虧車主是個好心人,不僅沒有與狗主人計較,還主動聯系了狗主人,并將狗送到了醫院。據說這位車主與狗主人簽訂了領養協議,希望狗狗在新主人那里,能有一個良好的歸宿。
目前,高空墜物已成為一種新的城市公害,威脅著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高空墜物該由誰來監管?這是城市管理的一塊空白、盲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雖然對戶外廣告牌有監管權限,但對于市民自家的窗臺卻無權監督。
有關人士則建議,在城市治理方面,政府相關部門可將空中安全納入管理體系,比如城管、安監、消防等相關部門應對此有監督權,發現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高空物,有權及時排除危險,并對其管理人作出處理。同時,相關部門應出臺激勵政策,發動市民對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舉報,防患于未然,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聯防機制,共同創造安全的生活環境。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