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劇能夠火遍大江南北,同時又能被觀眾二次創作傳播,無疑是對該劇最大的褒獎。
時隔10年,《甄嬛傳》熱度不減反增,想當初,鄭曉龍拍攝《甄嬛傳》時,可是頂著巨大的壓力,該劇剛播出時某瓣評分2.7,現在一度飆升到9.3分,更被網友評價為清宮劇的天花板。
觀眾喜歡《甄嬛傳》,這對制作方來說是好事,但是侵犯版權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比如上海的這16位阿姨,或許是錢太多,人太閑,又或者是太愛《甄嬛傳》了,以至于想走進劇情,親自體驗一把。于是,她們紛紛自掏腰包,平均每個老人花費約4000元,包括吃、住、行、景點門票,以及包劇組、請群演的費用,坐大巴趕到浙江金華橫店影視城,為過戲癮包劇組“翻拍”微電影《甄嬛傳》。
微電影一經播出,在網上引發熱議。網友有夸贊阿姨演技的,更多的是譴責阿姨們版權意識薄弱,這樣的翻拍侵權嗎?
律師解析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甄嬛傳》作為影視作品,其權利人依法享有著作權,非經權利人的授權,其他人一般不能使用或表演該作品。當然也有例外,《著作權法》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在十三種情形下,其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其中包括“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如果完全出于自娛自樂目的,一群阿姨自發表演《甄嬛傳》,或者某個單位的員工在年會上表演《甄嬛傳》,都屬于合理使用的范疇,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但是,這起事件中,商業機構組織阿姨們表演《甄嬛傳》,通過提供“拍攝體驗”服務而營利,顯然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范疇,涉嫌構成著作權侵權。具體的侵權方是組織方而非參與表演的阿姨。
作品被抄襲應如何維護權利?
關于著作權被侵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自己的權益:
1、第一確權。
即確認自己的合法權利,即著作權的歸屬。如果您申請了著作權并擁有著作權登記證書,那您就是法定上的著作權人,否則,還得提供其它權屬證明文件;
2、一般維權。
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有條件的話可以要求一定的權利使用費或損失費;
3、司法維權。
將案件提交到法院,進行訴訟維權?!吨鳈喾ā返谖迨鍡l規定:“著作權侵權糾紛可以調解,調解不成或者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愿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據媒體報道,《甄嬛傳》制片人曹平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自己已咨詢公司法務,正在準備材料給視頻平臺要求下架。但他也表示,雖然侵權,但暫時不考慮追究組織者和阿姨們的責任,“觀眾喜歡,我們也能夠理解。”不過,在這里也要提醒一下大家,“這樣的翻拍行為如果只是‘模仿秀’似的自娛自樂,是沒有關系的,但如果存在商業化行為就涉嫌侵權,還希望大家注意尊重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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