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來看商業秘密如何構成的
2003年2月山東省發生了一起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案件,原告梁國國以被告張東公司、南源公司違反了雙方在聯營烤雞店協議中的保密條款.侵犯了梁國國烤雞技術的商業秘密為由向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360萬元。
梁國國和南苑都在證據期內向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關于烤雞技術的證據,但兩份證據表明,烤雞的生產方法不一致。
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梁國國與南源公司進行提交的烤雞制作信息技術發展不一致,梁國國提供的證據我們不能得到證實南源公司可以制作烤雞的技術與梁國國的制作相關技術研究一致,不能證實南源公司有侵犯其烤雞制作一個商業秘密的行為;2張東公司不從事具體的烤雞生產業務,梁國國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張東公司獲得其烤雞技術,也不能證明張東公司披露或允許他人使用梁國國的烤雞生產商業秘密。
最后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梁國國的全部訴訟請求。
梁國國不服上述判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稱:一、南源公司現在生產烤雞的方法與梁國國的一致.制作出的烤雞及肉制品口味完全一致;二,梁國國與南源公司進行提交的制作信息技術及配方不一致,不能充分證明侵權問題行為不存在;3、作為商業秘密侵權案件的舉證責任,侵權人必須說明自己的技術來源,但在這種情況下,漳東公司和南苑公司根本無法證明自己的技術來源。因此,一審判決與事實情況不符,與法相悖,請求高院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東公司、南源公司進行賠償因商業企業秘密信息侵權的賠償金360萬元,并承擔自己全部通過訴訟成本費用。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的、實用的、被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可見,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是技術進行信息系統構成商業秘密的法定要件之一。如果需求缺失。技術信息不能構成商業秘密,當事人不能享有商業秘密權。
梁國國向法庭發展提供的證明其對烤雞技術可以采取安全保密管理措施的證據是其于1990年10月26日與張東公司〈原張東實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協議書“中第三條明確約定的內容。條約規定乙方(梁國)負責提供烤雞爐的制作工藝。乙方有權保守企業技術.未經乙方許甲方(張東公司)不得直接進入系統操作活動現場。
但是,1991年10月26日的《協議》第3條、1994年7月1日的《聯合經營協議》和1997年7月1日的《聯合經營合同》基本符合上述協議,并刪除了1990年10月26日的《協議》第3條中“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進入經營場所”的內容,表明梁國國對其所主張的烤雞技術沒有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綜上所述.梁國國提供的證據我們不能進行證明其對烤雞技術采取了保密管理措施,其烤雞技術發展不符合我國商業企業秘密的法定構成要件,山東省高院同樣駁回了郭過過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
本案中一個關鍵詞:商業秘密,什么是商業秘密,在法學理論上對商業秘密是這樣定義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為權利人保密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
從上訴的定義和法規我們可以得知構成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1、不為社會公眾所知悉;2、能為權利人帶來發展經濟國家利益;3、具有實用性;4、權利人采取保密管理措施的技術進行信息和經營企業信息。以上四個要件缺一不可。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下一篇:直播哪些行為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