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師解讀:順豐寄丟11000元手機僅賠1000?快遞丟件究竟應如何維權(quán)?
近日,廣東深圳的夏女士稱自己3月份花費11000元買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 從深圳寄給江蘇的家人。后面家人遲遲未收到貨,向順豐詢問時被告知快件丟了,只能走理賠,根據(jù)保價賠償1000元。這個保價條款是什么?快遞公司為何不能全額賠償?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快遞保價條款是指一些貴重物品在郵寄過程中,快遞公司通過加收郵費而提供的一種增值服務,約定如果物品運輸時毀壞或丟失的,按照雙方核定的價值進行賠付。但保價不是保險,不是說一出現(xiàn)問題就全賠。本案中,因為夏女士選擇的兩元保價...